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化妆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内容摘要
【内容摘要】 各市场监管所,机关相关股(室、队),一、整治目标,通过深入开展化妆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,督促企业落实,主体责任,严厉查处化妆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,切实解决当前化妆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,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,二、整治重点,结合近年来国家局通报的化妆品抽检不合格品规及经,营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,坚持问题导向,整治工作要突出重点品种、重点区域,(一)重点品种,面膜类化妆品,(二)重点区域,美发机构等,三、整治时间,2020年11月10日—12月20日,四、工作措施,(一)加大监督抽检力度,(二)严厉查处违法行为,(三)加强新《条例》宣传,五、工作要求,(一)加强组织领导,落实工作责任,(二)突出重点,加强日常监管,(三)做好总结报送,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,2020年11月11日。
各市场监管所,机关相关股(室、队):
根据《省药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<四川省2020年化妆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>》(川药监办〔2020〕144号)通知精神,为贯彻落实“四个最严”要求,切实加强化妆品监管工作,严厉打击化妆品非法添加违法行为,严守化妆品质量安全底线,保障公众用妆安全,结合辖区实际,现将开展2020年化妆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整治目标
通过深入开展化妆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,督促企业落实
主体责任,严厉查处化妆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,切实解决当前化妆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,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。
二、整治重点
结合近年来国家局通报的化妆品抽检不合格品规及经
营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,坚持问题导向,整治工作要突出重点品种、重点区域。
(一)重点品种。婴幼儿化妆品、美白、祛斑、祛痘、
面膜类化妆品。
(二)重点区域。城市主流商区、城乡结合部、美容
美发机构等。
三、整治时间
2020年11月10日—12月20日。
四、工作措施
(一)加大监督抽检力度。日常监督检查针对重点品种、重点区域,加大对经营环节发现的问题化妆品采取个案送检,对发现的问题化妆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依法查处。
(二)严厉查处违法行为。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化妆品或者经营进口未经注册的特殊用途化妆品;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;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,或者经营变质、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;经营或者进口未备案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;经营者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、美容美发机构未按照产品要求使用化妆品等违法行为。
(三)加强新《条例》宣传。专项整治工作...(全文共2833字,剩余全文70.59%)